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社会工作部“志愿彩云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要求,结合昆明市委“六个春城”建设要求,拟在3月5日开展云南省昆明市2026年“3·5”学雷锋纪念日系列活动暨志愿服务嘉年华主题示范活动项目,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活动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2026年“3·5”学雷锋纪念日系列活动暨志愿服务嘉年华主题示范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005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活动的专业策划与执行、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等,进一步扩大“3·5”学雷锋纪念日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与参与度,提升活动品质与效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汇聚社会各界的爱心与力量,共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化社区联系,增进邻里和谐,同时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与参与意识,激发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与繁荣。此活动不仅是对志愿服务文化的传承与发扬,更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载体。通过活动的开展,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包容、有爱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共同书写社会文明进步的新篇章。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万元
(二)资金来源:社会工作重点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一年度年检合格;业务范围包含志愿服务领域工作;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有开展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明确的项目执行团队,至少要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及以上,且项目团队里有至少1名持有社工证等与其所提供的服务相匹配的专业证书专职社会工作人员;有大型会议、活动组织策划等有关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经验,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3·5”学雷锋纪念日系列活动暨志愿服务嘉年华主题示范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社会工作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钱亮、木青;联系电话:67411625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