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内部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委社会工作部通过内部采购方式开展“云岭先锋新家园”暖新之家“一平米驿站”建设项目采购工作。
一、 项目名称
云岭先锋新家园”暖新之家“一平米驿站”建设项目
二、 采购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
三、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10万元(含税)。
(二)资金来源:所需经费拟从年初部门预算的“两新”党建工作经费—打造 “云岭先锋新家园”服务阵地中列支。
四、 项目内容
在清泉社区(碧桂园北城映象6栋1—2层)外围,完成一个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功能集成的“服务驿站”打造,核心服务功能包括:
(一)“歇歇脚”休息区:设置10个左右可固定或可折叠的休息座椅(单椅承重≥150kg,材质为防阻燃环保材料)。
(二)“充充电”能量站:配备多接口(Type-C, USB, Lightning)快速充电插排(每个接口输出功率≥18W),并为手机、电瓶车电瓶提供临时充电服务(电瓶车充电区需配备过载保护装置)。
(三)“喝口水”暖心角:提供免费冷热直饮水或桶装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配备一次性水杯。
(四)“遮风雨”庇护所:依托现有场地简易搭建半开放式可单层建筑物或加装小型雨棚(抗风等级≥8级,防雨性能达到IPX5),确保在雨雪、烈日天气下能有效遮风避雨。
(五)“阅资讯”知识窗:放置一个微型报刊架(材质为不锈钢,尺寸≥30cm×40cm),提供党报党刊、政策宣传折页、招聘信息、本地生活服务指南等。
(六)“Wi-Fi连”免费网络:提供社区免费Wi-Fi(覆盖范围≥50米,带宽≥100Mbps),并张贴清晰连接指引。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3年内具有至少2个类似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或装饰装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含质量、工期、售后保障);持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及交付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
七、 支付方式及服务期限
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内容支付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质保期满截止。
八、 材料递交
(一)提供纸质相应资料一式三份,所有资料均应装入档案袋并予密封。
(二)相应材料接收方式为:现场投送。
(三)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
(四)材料递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308办公室。
联系人:戚老师,联系电话:0871—64197179。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