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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昆明市机构改革相关要求,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2月29日揭牌成立,作为市委的职能部门,加挂市委“两新”工委牌子,统一领导市信访局。主要职能为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1. 完成市、县党委社会工作部组建工作。完成市级机构组建。按照《昆明市机构改革方案》安排,市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2月29日挂牌,市委副书记刘申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康平出席仪式并揭牌。指导各县(市)区组建党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各县(市)区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14个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机构挂牌。推动6个未涉及组建社会工作机构任务的市级开发区,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承接本级社会工作职能。完成编制评估工作。完成中央编办对我部机构改革工作的实地评估,并获得高度认可。
2. 系统谋划推动昆明社会工作稳健开局起步。一是理清工作基本思路。立足省会城市特点,确立了“全省当标兵、全国创特色”的工作目标,形成全市社会工作基本思路。二是细化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对照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研究形成了《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工作要点》。三是注重制度建设。梳理中央和省市社会工作重要文件、选取昆明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指导各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高站位谋划工作、高标准推动工作。制定完善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程,保障部机关日常运行平稳有序。
3. 持续巩固和拓展昆明社会治理工作优势。在原市委社会工委期间取得的社会治理经验基础上,按照党中央关于社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昆明社会治理工作成效,受到中央及外省(市、自治区)、省内州(市)社会工作部门认可。
4. 抓好“两企三新”党建工作。统筹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市委“两新”工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7个方面要求18项具体任务,指导各单位压实责任,年度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规范行业党委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党委规范建设的若干措施》,压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责任,行业党委抓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5. 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担任召集人、13个市级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联合发改、民政、工商联等部门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情况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形成基础信息数据库。据统计,全市注册登记行业协会商会440家。理顺工作体系。依托市委“两新”工委工作机制,逐一理顺342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与27家主要行业管理部门的对应关系,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建”职责。规范工作机制。统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工作要求和备案工作指南,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制定《昆明市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建设工作手册》,为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供指导参考。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荐5家行业协会商会为省级工作联系点。做好服务引导。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推动协会商会党建融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
6.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建立以市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为副总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为召集人的昆明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深化社区民主协商。以“党建联席会”“民情恳谈会”“院坝(楼栋)协商会”“阳光议事会”等协商形式,打造了一批困难群众帮扶、邻里纠纷化解等领域的社区协商样板。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开展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有效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7. 不断深化基层治理昆明实践。持续推进“民生小实事”项目。年内共实施“民生小实事”重点项目168件,其中昆明市“办好‘民生小实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生花”案例被《中国乡镇论坛》专题报道,“盘龙区‘小实事’激活新动能”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全面推动全市社区基金发展。年内共成立社区基金226支,募集资金810万余元,资助社区开展服务群众活动1000余项,动员居民群众9万余人次参与基层治理。有序推进县域基层治理重难点领域三年攻坚行动。
8. 持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建立50家市级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常态化开展“一老一小”等群体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社工组织专业化优势为特殊群体提供定制服务,“愈见她—关爱单亲妈妈”等一批暖心贴心志愿服务项目不断涌现。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实施“社工+志愿者”模式,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巩固“我的同学是聂耳”、“小先生”、“益童行动‘未’爱护航”等传统品牌优势,挖掘提升春城“红袖标”等新兴品牌,安宁市3个志愿服务项目代表云南省入围全国赛终评路演答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5,601,27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1,271.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216.34元,增长3.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216.34元,增长3.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重组,公务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5,601,271.30元。其中:基本支出4,901,372.30元,占总支出的87.50%;项目支出699,899.00元,占总支出的12.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7,216.34元,增长3.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9,161.34元,增长7.20%;项目支出减少121,945.00元,下降14.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重组,公务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1,372.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23,108.22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8,264.08元,占基本支出的11.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9,89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社会治理培训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实践能力提升培训,组织100个创新试点社区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及试点社区(村)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约150人)在省内开展基层治理实践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对新形势下推进社会治理理念思路、创新举措的认识,落实目标任务。学习外地先进经验,高质量提升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部分街道(乡镇)、示范社区领导干部治理理念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昆明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单位自身建设经费349,899.00元,主要用于开展经费收支内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实施办法〉的通知》,聘请法律顾问;为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维护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社会治理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志愿服务队伍等作用;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昆明市注册志愿者人数持续增长;根据《昆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介传播昆明基层治理故事。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1,271.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7,216.34元,增长3.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3,86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9%。主要用于: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713,964.08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699,899.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类专项经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社工委职工职务职级的变动,工资基数增加,年初预算未能完全覆盖全年工资发放,年中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进行追加,形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70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15,708.77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工委职工养老保险基数年度常规性调增,年初预算未能完全覆盖全年养老保险发放,年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追加,形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71,48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28,618.39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27,718.86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5,150.2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工委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年度常规性调增,年初预算未能完全覆盖全年医疗保险发放,年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进行追加,形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400,2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00,212.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以单位编制预算时,以该月份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为基数进行编制,决算数以最终单位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说明年初预算住房公积金可完全覆盖全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78.00元,决算为18,524.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9.48元,增长4.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78.00元,决算为17,832.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6%,完成年初预算的6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6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4%,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7.48元,增长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9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78.00元,支出决算为18,524.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9.48元,增长4.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78.00元,决算为17,832.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6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7.48元,增长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9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工委接待西双版纳州委社工部,产生公务接待费,形成“三公”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部门进行出差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社工部1批次共计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264.08元,比上年增加111,865.61元,增长23.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进行重组,新增一批公务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及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52,640.11元,其中,流动资产10,423.58元,固定资产339,129.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87.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432.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170.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85.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25.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5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0051834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