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昆明市志愿服务水平,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拟于近期组织实施昆明市志愿服务质效提升行动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接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磨憨“社工赋能边关・振兴绘就幸福”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005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计划于11月上旬在磨憨镇组织实施,时间1天。一是通过专业社工组织授课辅导、经验交流及答疑解惑,系统提升村(社区)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进行人才赋能培训。二是通过设立多个展区,展示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边境幸福村工作成效。三是在磨憨镇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和公益捐赠。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落实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加大磨憨地区“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 工作力度的要求,系统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的有效实施,持续汇聚磨憨当地多元力量,提升志愿服务在边疆地区的影响力和参与度,把磨憨建设成为昆明市面向东南亚国际志愿服务的重要桥头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社会工作重点工作经费—重要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一年度年检合格;业务范围包含青少年服务领域;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有开展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明确的项目执行团队,至少要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及以上,且项目团队里有至少1名持有社工证等与其所提供的服务相匹配专业证书的专职社会工作人员;有大型会议、活动组织策划等有关服务活动工作经验,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磨憨“社工赋能边关・振兴绘就幸福”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项目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社会工作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钱亮
联系电话:67411625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