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市委社会工作部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维修保养服务,现编制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1101“维修保养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三、 主要内容
(一)每六个月对我单位所有计算机设备、外接设备及网络产品进行机器内部清洁、除尘、检测、保养等日常维护工作,维护过程中遇到机器故障,即时进行故障排除,如需维修或更换配件,需7日内处理完毕;
(二)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外接设备使用常识的交流与培训、常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三)现有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外接设备、会议系统报修故障即时性上门技术服务;
(四)其他需要维修维护的内容,以具体发生为准。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0.9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年初预算“行政单位维修护费”中安排。
五、 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要求,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需具备专业技术人员,且具有维修维护计算机设备、外接设备及网络产品经验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及时对我单位所有计算机设备、外接设备及网络产品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保障我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二)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维修设备储存的工作资料进行保密,以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