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发布公示,拟命名1000个社区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其中,云南25个社区拟入选,昆明占了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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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推荐、专家评审、现场复核等程序,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拟命名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东河沿社区等1000个社区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拟命名的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电话:010-62030792,62030874(传真)
附件: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拟命名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
2023年10月19日
昆明拟入选名单如下
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七步场社区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五华山社区
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星社区
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新迎社区
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曙光社区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三合村
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权甫村
新闻多一点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发布了《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
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
支持对老年人住房的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维修和配备,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
建立社区防火和紧急救援网络,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
定期开展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安全检查,对老化或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绿化和美化社区,营造卫生清洁、空气清新的社区环境。
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
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进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
加强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
新建城乡社区提倡人车分流模式,加强步行系统安全设计和空间节点标志性设计。
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
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患病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制定满足不同老年人群营养需求的改善措施。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内部建设医养结合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养老服务。
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社会化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紧急救援、康复辅具租赁、精神慰藉、康复指导等多样化养老服务。
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的工作机制。
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
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支持社区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
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综合性活动场所,配建有利于各年龄群体共同活动的健身和文化设施,为老年人和老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经费保障,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
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社区自设老年教育学习点或与老年大学、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合作在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
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资源,发展农村社区的老年教育,以村民喜爱的形式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手段,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普及、休闲娱乐、健康知识、艺术审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
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
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加大对“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传。
开展有利于促进代际互动、邻里互助的社区活动,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
提高为老服务的科技化水平
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加强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依托智慧网络平台和相关智能设备,为老年人的居家照护、医疗诊断、健康管理等提供远程服务及辅助技术服务。
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依托社区加大对老年人智能技术使用的宣教和培训,并为老年人在其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
来源:云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