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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昆明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19年新组建了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持续巩固。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突出出来,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一是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由市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7个专项组牵头,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昆明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16个社会治理系列文件,“1+7+N”政策制度体系更加成型,为全面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效能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组织运行体系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市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办七组”作用,严格落实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配合,构建起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推动的运行机制和工作链条。进一步强化街道(乡镇)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导责任,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形成了指挥顺畅、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三是治理评价体系逐步优化。持续开展《昆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数报告(2022)》编制工作,动态完善市域、县域和基层社会治理指数,分析提出重点指标改进建议。开展社区治理动态监测平台及深度观察点建设,编制《昆明市基层治理发展报告(2022)》,促进基层找准坐标,精准发力。四是基层动员能力持续提升。学习北京、上海、成都等先进地区实践经验,通过实地调研,支持西山区、盘龙区金辰街道、五华区虹山中路社区、盘龙区金江路社区等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基金模式。依托昆明城市综合服务APP“i昆明”,搭建基层治理队伍管理和服务系统,建设昆明市社会动员信息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营。与市政协联合出台《政协委员助力城乡美化行动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邀请16名市政协委员参与助力城乡美化工作,有效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和运用。调整充实“楼栋长、十户长”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全市配备楼栋长17226名,十户长36490名,建立工作微信群52047个。通过基层推荐、网络投票等方式在各县(市)区推选优秀“楼栋长、十户长”,并对32名优秀典型在“我家昆明”公众号集中向公众展示。
2. 围绕中心服务保障重点工作。主动把社会治理的谋划部署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大势之中,精准链接治理资源,实现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经济效益有效融合。一是推进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按照省、市关于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指挥部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和月报工作制度。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牵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我家昆明·美丽家园”试点建设、“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社区协商常态化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推进各类网格整合方面工作,并形成月度工作专报及时上报总指挥部。与2所在昆高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筹备建立城乡美化发展研究中心。二是深入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结合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在制定市委社会工委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锚定目标任务,推进“4+1+7+3”(4个主题研讨、1项专题调研、7项竞赛活动、3项保障措施)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树形象创品牌 强服务当标兵”大讨论大竞赛行动。在各县(市)区开展“当好社会治理排头兵”大竞赛活动,把“民生小实事”、社区(村)办公场所亲民化改造、“我家昆明·美丽家园”试点建设和基层治理队伍建设4项年度重点工作列入竞赛项目,以比促干、互促互学,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三是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相关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完善公众参与体制”和“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指挥部工作推进会,按照总指挥部要求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督导评估工作,每月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3. 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鼓励各级各部门探索运用社会治理方式解决一批使用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现实问题,力争在全国形成一批叫得响的“昆明治理”品牌。一是全面实施“民生小实事”项目。明确全市不少于118件“民生小实事”项目列为重点项目系统推进实施,累计整合投入资金5200余万元(财政资金占58%、社会资金占34.4%、群众众筹资金占7.6%),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提升“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成效,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百佳小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库,实施“社区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婚姻家庭多元化矛盾纠纷机制”等12个社会治理创新项目,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项目化“五化”发展。紧扣群众关切,按照社区阵地建设更亲邻、环境氛围更温馨、载体活动更丰富、队伍建设更专业、便民服务更贴心的目标,探索开展社区(村)办公场所亲民化改造,全市年度已验收100个改造点位。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晋宁区、嵩明县7个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入选“100个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云南省入选7个案例均为昆明选送,数量居全国第三位。三是开展“我家昆明·美丽家园”试点建设。在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各选取8-10个社区(村),其他县区、开发(度假)区各选取3-4个社区(村)作为试点,组建城乡规划师队伍。在全市评选“最美街巷、最美庭院(花园)、最美楼道、最美阳台”380个,让城市发展更有温度、市民生活更有质感。四是严格落实网格包保责任。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楼栋长和十户长队伍作用的指导意见》(昆社委通〔2022〕18号),充分发挥楼栋长和十户长队伍作用,参与做好防疫宣传、小区管控、信息收集、群众动员、服务居(村)民等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中,助力完成新冠疫苗接种2112.98万次,服务854.83万人次。
4. 持续强化各类工作保障。从体制机制方面入手,建强各类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一是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把社会治理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持续压实工作责任。把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合理确定赋分权重。注重过程性考核,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建立“月督导、季点评、年考核”工作机制,激励各县(市)区争当基层“社会治理排头兵”。二是加强社会建设专家智库建设。制定《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咨询服务项目2022-2022年度专家咨询费支付指导意见》《昆明市社会建设专家智库工作规则(修订)》,进一步提升专家建言献策参与积极性,提高决策咨询质量。结合实际,对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和昆明市基层社会治理本土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共选聘104名专家。三是加强社会治理宣传氛围营造。联动昆明日报、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推出“全省当标兵 全国创特色——昆明社会治理创新之路”系列报道,推出20篇主题宣传,同时对昆明入围“2022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的7个案例进行了深度报道;围绕“昆明发展我参与”这一主线,组织开展“社区寻访团——一起去看幸福社区”、“社区发言人——一起讲述社区之变”、“主题作品征集——一起发现身边之美”三个主题活动,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去发现和提炼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为全市社会治理成果点赞发声、建言献策。活动受到人民网、新华网、云南日报、昆明日报等20余家媒体关注和报道。在昆明社会建设网、“我家昆明”微信公众号新增设“昆明市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民生小实事”、“我家昆明·美丽家园”、“聚焦党的二十大”等专栏,目前共刊发信息195期524条,让基层干部群众及时学习了解全国社会治理最新理论和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成效,营造出多元主体共谋昆明发展、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编制《昆明社会建设工作参考》9期,《关于发动群众参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工作建议》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政策法规和信息宣传处、社会治理工作处、社会动员工作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939,61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9,613.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0,917.02元,下降11.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50,917.02元,下降11.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职工工资变动且社保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由于疫情原因,单位压缩项目经费,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919,312.49元。其中:基本支出4,315,187.49元,占总支出的72.90%;项目支出1,604,125.00元,占总支出的27.1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69,587.79元,下降11.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4,274.71元,增长11.48%;项目支出减少1,213,862.50元,下降43.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职工工资变动且社保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由于疫情原因,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5,187.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16,277.90元,占基本支出的8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8,909.59元,占基本支出的11.56%。人均人员经费为238,517.37元,人均公用经费为31,181.8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4,12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动员多元主体力量参与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宣传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城市治理能力提升七大行动”的有关要求,市委社会工委牵头,聚焦城市治理能力提升,以开展"民生小实事”、城乡美化示范创建等工作为抓手。广泛动员驻昆高校、商会协会、人大代表等多元主体,围绕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赋权引导群众自治,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目前,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标杆、宣扬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市委社会工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动员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宣传工作。
2、 省外新时代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经费支出339,2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专门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分级分类开展队伍培训,市、县两级举办专题培训班,促进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3、 社会治理人才智库建设及理论创新项目经费支出55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关于聘请丁元竹等7名同志为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第二批专家的通知》(市委办〔2020〕42号)、《关于聘请马凤芝等30名专家为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第一批专家的通知》(市委办〔2019〕58号)及《昆明市2021年社会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具体负责社会建设专家智库专家的组织服务、协调沟通、决策意见收集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社会治理课题研究、“社会治理论坛”等工作,为昆明社会治理工作把脉开方,推进昆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在此基础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围绕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增强基层政治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标准。编制《昆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数报告(2022)》,动态完善昆明市社会治理指数、昆明市社会治理测评体系、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测评体系。
4、 社会治理宣传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昆明市2022年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点》,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志愿服务队伍等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交通出行、会务接待、安全稳定、生态治理、宣传推广等两个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相关公共事务中,为大会顺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相约春城,志愿有我”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展示昆明志愿服务文化精神。强化信息宣传阵地的意识形态管理,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介,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用好“我家昆明”宣传平台,充分挖掘传播昆明基层治理故事,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动新华社、人民日报、学习强国、字节跳动等优质媒体,借力北京社会建设促进会、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等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召开昆明市域社会治理指数新闻发布和专家研讨会,展示昆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成果,贡献昆明各民族群众首创智慧。
5、 单位自身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14,925.00元,主要用于为满足单位建设,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求,聘请第三方开展财务咨询管理服务,辅助单位完成登账、预算、决算、公开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6〕11号),聘请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整理2022年档案;为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维护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其他工作经费。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9,31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69,587.79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职工工资变动且社保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404,272.13元,公用经费增加40,002.58元;由于疫情原因,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减少1,213,862.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2,50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1%。主要用于: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98,384.7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604,125.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各类专项经费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86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42,860.47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52,41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59,995.81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4,196.4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8,224.11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21,5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21,526.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420.00元,支出决算为8,24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49.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420.00元,支出决算为8,24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4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本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81.93元,下降4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27.93元,下降4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4.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本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进行出差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909.59元,增加40,002.58元,增长8.7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办公费、维修(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629,919.90元,其中,流动资产28,061.90元,固定资产1,601,85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743.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70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5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092005185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