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8月3日进驻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放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等重要部署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六个春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委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推进政治机关建设的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履行职能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进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楼556会议室门口,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541号邮政信箱,专门值班电话:13668773174,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7日。
本次巡察期间,开通“昆明巡察反映问题直通车”,欢迎干部职工扫码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