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展示昆明市社会治理成效,吸引社会广泛关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按照《昆明市社会建设专家智库工作规则(修订)》的相关要求和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委社会工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编制购买项目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社会建设常规宣传(B1203,政策、规划宣传服务范畴)。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市委社会工委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加强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成效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社会各方了解、支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项目的实施,将以专业媒体的角度,深度宣传昆明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成效,加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万元。
(二)资金来源:社会治理项目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具有专业传媒公司的资质,对全国各地尤其是昆明市社会治理工作具有深入研究。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充分展现昆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成效。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社会工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黄新强 电话:0871-6741625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