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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昆明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19年新组建了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包括:综合处、政策法规和信息宣传处、社会治理工作处、社会动员工作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1. 进一步树牢治理理念。全面落实基层社会治理主体责任,把加强社会治理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员培训必修课程。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和有关负责人开展培训,推动广大基层干部把握社会治理科学规律,具备和“争当全国社会治理排头兵”、“一流的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相匹配的治理理念。
2. 进一步抓好效能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学习盘龙区经验,尽快推动县(市)区机构实体化工作取得新突破。精准对标全国社会治理先进城市发展现状,特别是要学习上海广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力量、浙江多部门联动推动解决老大难问题、成都以城乡社区为单元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等好的经验做法,在补齐短板的同时,注重发挥自身积蓄的特色优势,当好社会治理“排头兵”。以“实干实绩实效”为导向,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完善“月督导、季点评、年考核”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当好社会治理排头兵”大竞赛活动,传导压力、督促后进、激发干劲,推动全市社会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提炼“民生小实事”“空间噪音共治”“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治理积分制”等基层创造性做法,上升为制度设计全市推广。深入挖掘社会治理典型人物和经验,开展“十佳系列”选树宣传活动,有效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
3. 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制度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的要求,对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度,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昆明社会治理“1+7+N”政策体系,特别是尽快出台一批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人才吸纳培养、居民有效参与以及资金多方投入等方面的配套制度。
4. 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持续巩固“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成效,在全国形成一批叫得响的“昆明治理”品牌。联动中央及省市相关媒体,总结提炼全市社会治理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深度宣传报道党建引领下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系列故事,进一步扩大昆明社会治理在全国的影响力。发挥昆明社会建设网、“我家昆明”微信公众号作用,对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昆明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报道,推进基层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理念,改进方法,推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5.1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77.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昆明市委社工委减少2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26.60万元;由于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50.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5.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昆明市委社工委减少2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26.60万元;由于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50.51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5.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昆明市委社工委减少2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29.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单位压缩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金额322.04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委社工委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障、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
2. “201(类)-31(款)-99(项)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金额129.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委社工委各项目正常开展。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33.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4.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金额16.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金额10.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1.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支出。
7.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金额31.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5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8.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1人次。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5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9.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9.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定额指标计算,因此预算金额按定额标准减少。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 社会治理项目经费:根据《昆明市2023年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介传播昆明基层治理故事,做好《昆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数报告》编制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动态充实完善昆明市社会建设专家智库,吸纳更多社会建设专家为昆明发展献计献力,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单位自身建设经费:为满足单位建设,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求,聘请第三方开展财务咨询管理服务,辅助单位完成登账、预算、决算、公开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整理干部人事档案;为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维护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其他工作经费。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 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9万元,下降12.3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减少2名行政人员,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减少,并且定额指标按10%的比例进行下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63.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1万元,固定资产160.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