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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昆明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19年新组建了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包括:综合处、政策法规和信息宣传处、社会治理工作处、社会动员工作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由“九龙治水”向“协同用力”转变。理顺“五级”治理机制。在市级成立市委社会工委的基础上,明确由县(市)区委副书记兼任社会工委书记,在县(市)区委办成立工作专班,乡镇(街道)由副书记分管社会建设工作,社区(村)推行“楼栋长”和“十户长”,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小组(楼院)”五级治理组织链条。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着力构建全区域统筹、各领域融合、多方面联动的城市党建格局,推动党建引领社会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三级党组织架构,把党组织建设和党员作用发挥落实融合到居民日常生活中。成立街道党建联盟、社区“大党委”,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驻区党组织广泛参与到社区共建中,推动基层党组织责任融合共谋、组织融合共建、资源融合共享。把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到责任压实在“一把手”、工作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基层。推行“1+5+X”的网格化工作模式,建立市级大循环、区级中循环、街道小循环和社区自循环的四级闭环分类处置机制,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
2.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成型,社会治理由“条线探索”向“系统推进”转变。强化顶层设计。首次编制完成《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紧紧围绕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昆明特点的社会建设体系思路设计框架结构,明确了“三步走”的发展目标和六大重点工程,为昆明“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由部门单打独斗,线条探索向部门联动,一体化推进发展。进一步完善“1+7+N”政策制度体系,搭建全市社会治理的“四梁八柱”。目前,“1”个规划(引领昆明市社会治理中长期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和“7”个基础性文件(加强和提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水平)已出台,共计出台文件42个,社会建设政策制度体系日趋成型。建立评价体系。根据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全国首创编制昆明“社会治理综合指数”“社会治理指标体系”,对市、县、乡、村四级治理成效进行综合测评,让工作可量化、可复制、可操作。“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开展以来,指数和指标体系的运用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并在全国创建推进会议上进行工作交流。与新华通讯社共同在北京举办“昆明社会治理指数新闻发布会暨专家研讨会”,发布了《指数报告(2020)》,产生了较好宣传效应和社会反响,面向全国发出了昆明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创新声音和成果。深化法治建设。制定实施《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条例》等,以法治方式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
3.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延伸,社会治理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服务”转变。按年度出版发行《昆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数报告》,将民生类,有客观数据支撑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等46项指标,与全国27个省会城市进行年度分析对比,找出昆明民生保障短板差距,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投向民生领域,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全国率先建成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模式在全国推广,在省会城市中率先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4.社会动员体系进一步扩展,社会治理由“群众旁观”向“热心参与”转变。广泛动员志愿服务。依托COP15、文明创建、抗击疫情等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目前,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达14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7%,志愿者占比已经接近北京(19.7%)、上海(18%)等发达城市水平;在昆明登记注册和活动的社会组织达1.2万个,接近上海(约2万个)、北京(约1.5万个)水平。不断深化民主协商。推行“五议工作法”,打造“幸福圆桌会”、“阳光议事厅”等协商品牌,全市10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城乡居民和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共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激励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广泛开展示范创建。全市推进“五个一批”示范工程(一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批党政群共商共建优秀社区、一批优秀社会组织、一批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一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在县(市)区开展全域创新试点建设,在街道和社区打造百佳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整体,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案例。与北京、上海等地专业机构建立社会治理协同发展机制,与驻昆高校搭建校地联盟,共同把社会治理学院建在高校、社区、小区。成立昆明市社会治理研究院,聘请清华大学王天夫、北京大学马凤芝、中央党校丁元竹教授等37名全国知名专家组建专家智库,确保昆明社会治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发展,治理方式得到中央媒体的关注。注重科技赋能支撑。推动“云上云”与公共安全、城市运行、电子政务等多网合一,实现“一网覆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提升治理智慧化信息化水平。
6.群防群控体系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由“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结构和社会环境,搭建各民族交流交融、共建共享的平台,各级示范点达2154个,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安全稳定基础不断巩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整合辅警、治保调解、单位内保、社会保安、治安志愿者等力量15.4万人,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2.2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00.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昆明市委社工委新增5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120.75万元;根据财政相关政策规定,本年度压缩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2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昆明市委社工委新增5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120.75万元;根据财政相关政策规定,本年度压缩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2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2.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社工委昆明市委新增5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8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财政相关政策规定,本年度压缩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金额339.37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委社工委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障、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
2.“201(类)-31(款)-99(项)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金额18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委社工委各项目正常开展。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35.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金额22.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金额10.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0.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金额33.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预算项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配套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1人次。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社会治理宣传经费:根据《昆明市2021年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志愿服务队伍等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交通出行、会务接待、安全稳定、生态治理、宣传推广等两个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相关公共事务中,为大会顺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8%左右。开展“相约春城,志愿有我”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展示昆明志愿服务文化精神。强化信息宣传阵地的意识形态管理,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介,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用好“我家昆明”宣传平台,充分挖掘传播昆明基层治理故事,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动新华社、人民日报、学习强国、字节跳动等优质媒体,借力北京社会建设促进会、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等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召开昆明市域社会治理指数新闻发布和专家研讨会,展示昆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成果,贡献昆明各民族群众首创智慧。
2.单位自身建设经费:为满足单位建设,按照《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求,聘请第三方开展财务咨询管理服务,辅助单位完成登账、预算、决算、公开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6〕11号),聘请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整理2021年档案;为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维护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其他工作经费。
3.社会治理人才智库建设及理论创新项目经费:按照《关于聘请丁元竹等7名同志为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第二批专家的通知》( 市委办〔2020〕42号)、《关于聘请马凤芝等30名专家为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第一批专家的通知 》(市委办〔2019〕58号)及《昆明市2021年社会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具体负责社会建设专家智库专家的组织服务、协调沟通、决策意见收集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社会治理课题研究、“社会治理论坛”等工作,为昆明社会治理工作把脉开方,推进昆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在此基础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围绕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增强基层政治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标准。编制《昆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数报告(2021)》,动态完善昆明市社会治理指数、昆明市社会治理测评体系、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测评体系。
4.省外新时代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经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专门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分级分类开展队伍培训,市、县两级举办专题培训班,促进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增加12.21万元,增长28.12%,其中:办公费增加1.42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会议费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变动;培训费增加增加0.20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邮电费增加0.62万元,差旅费增加1.15万元,维修(护)费增加0.80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38万元,福利费增加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6.14万元,以上运行经费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定额指标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43.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万元,固定资产142.72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500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403030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