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居民小区已逐步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主阵地和城市治理源头,昆明市坚持小处着手、大处着眼,把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心下沉到小区,探索建立居民小区党支部,把党的组织和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着力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11月1日,中组部《组工信息》第114期单篇刊发文章《昆明市推进居民小区党支部全覆盖促进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点赞我市探索建立居民小区党支部典型做法。
呈贡区龙城街道龙城社区邻里议事会
原文如下:
近年来,昆明市坚持把居民小区作为城市基层治理的基础单元,不断扩大居民小区党支部覆盖面,把党的组织和工作延伸到居民群众“家门口”,着力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
分类推进小区党组织覆盖
按照“正式党员3名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小区,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或暂不符合条件的小区,联合其他小区建立联合党支部”的原则,推动居民小区党组织全覆盖。单位型小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对同一区域、同一单位管理的居民小区,依托单位党组织或离退休党组织实现党组织覆盖,通过吸纳为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签订共建协议等方式,纳入基层治理体系。目前全市已组建居民小区党支部1219个,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0%、100%。
赋予小区党组织治理权责
明确居民小区党支部隶属社区党组织,在所在小区享有决策权,可以组织小区各方代表就有关公共事务进行协商、决策,按照权属关系交小区相关组织执行;享有建议权,对超出小区权责范围的公共事项,可向社区党组织、街道党工委提出建议;享有人事权,可以向社区党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享有监督权,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及其他组织进行监督,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党组织;享有评议权,对在小区居住和工作的在职党员进行监督和评议。
充实壮大小区治理力量
选优配强居民小区党支部书记,对矛盾突出或无合适人选的,选派社区党组织委员兼任小区党支部书记。分类引导党员发挥作用,组织在职党员到所居住社区党组织报到、参与小区治理;动员无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主动参与小区日常管理。搭建小区共治平台,定期召开小区党支部牵头、业主和物业企业参与的议事协商会,共同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目前累计召开议事协商会3261场,协调解决各类事项4824个。
来源: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