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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昆明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19年新组建了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打好新冠疫情群防群控人民战争。统筹协调市委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委社会工委工作专班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统筹调动和整合各方资源力量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制定《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机制优势,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组织党员、脱贫攻坚驻村队员、城乡社区(村)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长(楼栋长)、志愿者做好入户走访排查、重点人员台账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消杀、社区居民服务等工作。在防控形势最严峻时期,每天有超过2万名社区工作者、1万名网格长(楼栋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各类社会主体支持疫情防控。统筹调动和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所负责辖区、领域、行业内的企业、商户、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和资源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共发动1300个社会组织(社区自组织)积极协助社区“两委”、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发动3.2万名志愿者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科普、心理疏导、服务隔离人员、支持复工复产等工作;统筹对接一品一味公司、昕晶蔬菜基地、绿芽志愿者协会等42家企业和商会,向昆明市24家养老、福利机构捐赠18吨蔬菜。全方位宣传引导营造抗疫氛围。与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昆明信息港等省市媒体单位对接协调,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利用“我家昆明”微信公众号广泛影响力,制作《群防群控抗疫》等各类视频25条、信息37期、文章320篇,大力宣传全市抗疫成果。组织协调各县区社会工委工作专班、街道、社区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政策和知识,发动辖区居民坚决抵制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积极举报造谣传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
2、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社会治理整体效应。持续完善“五级治理”体系。推动成立7个专项组,突出重点,靶向聚焦,成系统、分领域细化推进社会建设。明确由县(市)区委副书记兼任社会工委书记,统一将社会建设工作专班设置在县(市)区委办公室,县(市)区委对社会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不断压实社会建设工作责任。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到责任压实在一把手、工作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基层。稳步推进基层治理探索创新。制定“全市社会治理项目管理办法”,更新12个“社会治理项目库”项目,治理项目与群众需求对接更加精准。“五个一批”、县(市)区全域创新试点、“百佳小区”深入推进,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带动作用显现,“红色物业”、“志愿服务金豆积分”、“社会组织孵化”、“群防群治力量联动联勤”等一批优秀社区治理工作品牌脱颖而出。编撰社会治理“十佳”案例集,《构建多民族融荣与共的社会治理“同心圆”》成功入选中央党校、人民网举办的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全市3个案例进入全国百强案例,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昆明样板”影响力在全国进一步放大。持续强化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新选聘7名全国知名专家注入全市专家智库。组织北京、上海等地的专家来昆调研,高质量助推规划编制、项目策划、品牌打造等工作。选派50名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到成都进行专题培训,并进驻多个社区实地跟班交流学习。招聘1699名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组织社会治理“十佳”人才队伍推荐活动。在市委党校建立社会治理交流培训中心,满足基层队伍培训需求。
3、注重顶层设计,加快构建社会治理“1+7+N”政策制度体系。编制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展多轮专题调研,市县两级联动完成14个研究课题项目,在昆明历史上首次启动编制社会建设专项五年规划,为“十四五”期间高质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牢坚实基础。制定社会治理政策体系。系统梳理市级政策文件,制定涵盖57个方面的全市社会治理“1+7+N”政策框架,将已出台38个文件纳入政策体系,19个文件列入近期政策制度编制计划。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联合启动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调研,畅通社会治理立法工作渠道。健全完善社会治理评价体系。动态优化“社会治理指数”,提出46项社会治理指标,其中新指标13个,较去年增长30%以上,指数科学性、准确性和应用价值持续提升。编制《昆明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20》,将数据采集和分析研判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拓展延伸,对2021年工作具备更强的指导意义。
4、整合资源力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搭建基层社会治理九大共治平台,打牢全民参与的开放式社会治理体系基础。全面推行“楼栋长”、“十户长”制度。把离群众最近的小区院落作为社会治理主战场,创新启动社区“楼栋长”、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在社区(村)和居民之间增加了社会动员层级,发挥了小组信息员、邻里宣传员、平安巡查员、文明监督员等方面作用,解决了社区任务重、力量薄弱、公共服务盲区多等现实问题。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和城市文明创建中,全市上万名社区“楼栋长”、乡村“十户长”在入户走访排查、社区居民服务、文明风尚宣传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受到基层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目前,全市47.5%的社区(村)完成“楼栋长”“十户长”选用配备。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广泛覆盖。建立街道协商、社区协商、居民小组协商、楼栋协商等多层次联动机制,形成了“4+2+X”协商平台模式(4即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小组)、楼栋四级协商平台,2即学校、医院两类单位协商平台,X即其他企事业单位协商平台);探索“三段六步法”(三段即议题选定、议题协商、议题决策;六步即收集议题、确定议题、商前调研、协商议事、决议反馈、实施监督),全市城乡社区协商覆盖率达100%。持续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出台《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会治理实施意见》,投入财政资金2000万元,帮扶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建设完成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机构8个,培育社会组织超300个。采取“内引外培”的方式,引入北京悦群益众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2个,截至目前,社区社会组织达2445个,持证社工达1960人,初步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专业团队参与的工作格局。
5、推动试点创建,基层治理探索创新稳步推进。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提升”的思路,鼓励县(市)区大胆探索创新,坚持“项目化”运作,扎实开展试点创建,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五个一批”示范工程。通过打造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一批党政群共商共建优秀社区(小区)、一批优秀社会组织、一批优秀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一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小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持续开展试点创建。完善考评细则,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实施全域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培育、树立起具有区域特色的治理标杆。从全市选取100个社区,其中2019年35个创建试点作为提升巩固对象,2020年65个试点作为年度创建对象,指导各地逐一找准各自定位,明确创建主题,提炼“红色物业”、“志愿服务金豆积分”、“社会组织孵化”、“群防群治力量联动联勤”等优秀社区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完善社会治理项目储备,以“项目化”为关键抓手,不断更新和完善“昆明市社会治理项目库”,积极储备和实施一批社会治理项目,促进社会治理目标与群众迫切需求精准对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0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13.19万元,增幅22.86%,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于2019年下半年成立,财政拨款收入为追加经费,部分项目未开展,2020年度单位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经费充足,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0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40万元,占总支出的45.76%;项目支出329.98万元,占总支出的54.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3.19万元,增幅为22.86%,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于2019年下半年成立,单位经费为财政追加经费,部分项目未开展,2020年度单位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经费充足,支出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40万元。与上年对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210.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于2019年下半年成立,单位经费为财政追加经费,2020年度单位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经费充足,基本支出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9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97.06万元,减幅为22.73%,主要原因分析为和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市委社工委无新增资产项目,同时本年度未单独预算社会治理与理论培训(省内培训班)经费,所用经费为其余项目剩余经费调剂,且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开展拍摄社会治理宣传片等工作,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编制昆明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20专项资金支出49.0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社会治理发展报告,深入总结昆明社会治理工作情况,并以出版社书刊号正式刊发,提升我市社会治理影响力。
2、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社会治理工作制度,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总结经验,挖掘选树典型,积极申报优秀案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努力成为全国社会治理示范城市。
3、社会治理人才队伍评选宣传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分别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社区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带动全社会扬正气、促和谐,并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4、试点测评工作经费支出6.98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65个试点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测评,深度挖掘试点社区社会治理的实践成果,形成可在全市推广的经验。
5、编制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项目经费支出53.0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符合昆明发展特点和规律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结合昆明实际,深入总结昆明“十三五”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编制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
6、专家智库咨询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38.00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建设工作专家进行日常管理联系,负责支付专家报酬、收集专家咨询意见、编制决策参考等工作。
7、社会建设年度合作项目宣传专项资金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与媒体合作通过动态报道、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典型报道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有策划的宣传好我市社会建设工作。并通过信息简报、专报信息等加大宣传力度。
8、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维专项资金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昆明市社会建设微信公众号平台、门户网站进行定期维护。
9、社会治理项目征集评选及补助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自贸区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治理,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0、解决市委、市政府社会治理重点难点专项资金支出24.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社会动员方式,发动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解决市委、市政府确定关于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11、社会治理理论与实务(省外培训班)专项资金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分管领导和试点社区负责人赴省外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进一步深化各部门、县(市)区和试点社区负责人对新形势下推进社会治理理念思路、创新举措的认识,落实目标任务。
12、印刷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单位信封、文件汇编等资料,购买办公用打印、复印纸。
13、单位自身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提供会计综合服务便于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14、法律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对政策法规、合同文书等规范性进行审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19万元,增幅为22.86%,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于2019年下半年成立,单位经费为财政追加经费,部分项目未开展,2020年度单位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经费充足,支出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7%。主要用于: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9.50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342.1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7.97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07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59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0.45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1.6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7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9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27.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其他单位1批次,共11人次。
(2)本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我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2万元,增长9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3万元,增长8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于2019年下半年成立,2019年度“三公”经费只有全年的一半,本年度“三公”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因此较2019年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占93.27%;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6.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进行出差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北京社会建设促进会到访工作人员,共计1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5万元,与上年对比机构运行经费增加23.61万元,增幅为134.62%,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于2019年下半年成立,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追加拨款,部分日常工作暂未开展;本年度单位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已充分保障机关运行开支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43.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万元,固定资产14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5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2021091310471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