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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社会建设网
2020-09-2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5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昆明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19年新组建了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建立社会建设组织体系,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一是建强组织体系,凝聚治理共识。在市委成立由程连元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全市社会建设工作;将社会建设工作明确为地方党委的“一把手”工程,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县(市)区党委书记向市委常委会述职的重要内容;在各县(市)区成立县(市)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街道(乡镇)成立社会建设办公室,在社区推选片(区)长、楼栋长,形成高位统筹、协调各方、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二是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20196月,组织召开全市社会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市社会建设工作,印发了《昆明市2019年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各县(市)区相继召开了社会建设工作动员会议,明确了各地区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发挥市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社会工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社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和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

2.完善社会建设政策体系,确保社会治理有章可循。

3.扎实开展试点创建,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一是实施“五个一批”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一批党政群共商共建优秀社区(小区)、一批优秀社会组织、一批优秀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一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小区)。二是从全市138个乡镇(街道)、763个社区中选取100个社区(其中201935个),指导各地逐一找准各自定位,明确创建主题,深入开展试点创建工作,近期将对2019年试点创建情况进行测评,提炼20个以上优秀社区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三是开展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年内,将从市级、县(市)区、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6个层面,对全市社会治理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挖掘和总结提炼,形成《昆明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汇编》并进行宣传推广,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社会治理工作者提供借鉴,进一步提升昆明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4.强化学习交流和宣传,社会治理理论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高规格举办“社会治理专家昆明行”活动,邀请北京、上海等地的全国社会治理领域权威专家为全市有关领导干部和治理工作队伍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共商共议打造社会治理“昆明模式”的方法与路径。于20195月在昆举办上海社会治理专家昆明座谈会,10月在云南民族干部学院举办社会治理专题培训班,切实基层治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开展调研指导。20199月以来,市委社会工委领导班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率队到14个县(市)区及其所属的部分街道、村(社区)调研社会治理工作,宣讲社会治理政策理论、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治理方式,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化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认识。三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在市社会科学院挂牌成立“昆明社会治理研究院”,组建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首批),聚集了30名全国社会建设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建本土社会治理专家智库(首批),囊括了40名优秀的社会治理方面的实践者、探索者。扎实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评选出20名昆明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通过展示好、宣传好新时代基层社区工作者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一批爱岗创新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生动局面。四是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启动拍摄“和谐春城 共治之城”社会治理宣传片,开通市委社会工委门户网站、“我家昆明”微信公众号平台,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彰显社会治理的创新经验和突出成效,全年累计在各类媒体宣传昆明社会治理工作50余次,《力量下沉 资源整合 科学考核——昆明探索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显实效》被新华社内参采用,《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昆明探索社会治理工作新路径》被昆明日报头版头条采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49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95.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决算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49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5元,占总支出的13.76%;项目支出427.04元,占总支出的86.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5.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决算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8.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决算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0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27.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决算数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项目2019年工作经费50.00万元;

2.媒体合作宣传经费19.00万元;

3.新增资产配置104.90万元;

4.专家咨询经费30.00万元;

5.市委社会工委门户网站开发及运行维护经费5.00万元;

6.社会治理微信公众号开发及运行维护经费6.50万元;

7.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经费19.50万元;

8.“社会治理专家昆明行”工作经费19.13万元;

9.社会治理理论与实务(省外专题培训)经费4.95万元;

10.编制社会治理白皮书及社会治理评价体系经费49.76万元;

11.社会治理理论与实务(省内专题培训)经费13.80万元;

12.试点测评工作经费45.00万元;

13.征集社会治理项目经费10.00万元;

14.拍摄社会治理宣传片经费19.80万元;

15.昆明市社会组织情况普查工作经费29.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5.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决算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次数实际比计划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4万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决算数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4万元,与上年对比经费增加17.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昆明市委社工委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决算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53.74元,其中,流动资产11.79元,固定资产141.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7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4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3.74

11.79

141.95


32.84


109.1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5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0092503455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