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加强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和具有昆明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打造符合昆明发展特点和规律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将结合昆明实际,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购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深入总结昆明“十三五”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编制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3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项目资金
五、 承接标准
1.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 在全国社会治理理论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经验的权威政策咨询机构;
4. 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5. 对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有一定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六、 目标要求
立足昆明实际,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重点,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推动全市社会领域党建引领更加有效、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动员更加广泛、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打造符合昆明发展特点和规律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社会工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